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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科普丨塑料包装里的“环保账”与“经济账”

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22-08-19 16:31:37    点击数:1223 人次


“限塑令”为何禁不住“用塑”习惯?绿色包装、可降解塑料包装、循环包装概念层出不穷,为何没有得到广泛应用?4月20日,第8期《环球》杂志刊发深圳大学段华波教授的评论文章,探讨治理塑料污染背后的“环保账”与“经济账”。

段华波教授指出,理论上的环境效益并未通过政府补贴或其他方式“折现”给企业,在缺乏激励政策以及妥善的成本分摊方案下,仅依靠头部企业的环境或社会责任,循环包装推广难度显而易见。

在餐饮外卖领域,循环餐盒的出现为行业提供了一种应对塑料污染问题的思路。作为新型包装解决方案,循环餐盒与一次性餐盒在全生命周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孰优孰劣?相对于一次性餐盒,循环餐盒对主要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成本与收益变化有哪些影响?

对此,摆脱塑缚联合段华波教授等专家团队进行了案例研究,即将发布的《外卖循环餐盒经济与环境效益研究报告》将为您揭示,敬请关注。

图丨新华网

/段华波

编辑/张海鑫

作为曾经便利的发明,塑料如今为全球带来了明显的负外部效应。多年来,各国限塑、禁塑法规密集出台,限制不可降解塑料使用已成全球共识。但在具体生活场景中,一些既往的“用塑”习惯还在存续。

比如,在国内大中城市的一些小型商超、菜场或各类门店,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镇和乡村,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仍在大量使用。此外,在电商网购和外卖等包装领域,因低廉的包装成本和监管难题,一次性塑料包装也十分普遍。

“限塑令”为何禁不住这些“用塑”习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包装、可降解塑料包装、循环包装概念层出不穷,为何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要解释清楚这些问题,就要先厘清治理塑料污染背后的“环保账”与“经济账”。

不对等的成本与环境效应

国内的“限塑令”,要追溯到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此后,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内的塑料购物袋均明码标价,单独收费。至今,这项“限塑令”已经落实14年之久。实际上,通过多年的努力,国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已明显减少,可降解塑料袋也出现在了各大商超和生鲜电商的店铺中。

然而,可降解包装因成本高以及“限塑或禁塑”推广或管控力度不够等原因,目前市场渗透率仍然普遍较低。对比于可降解包装,一次性塑料产能、性能和使用便利度等均占优,而且具有显著的成本价格优势。比如,目前在大中城市商超和便利店强制推广使用的大号或中号购物袋,可降解塑料包装袋成本(约0.3~0.5元)高出传统塑料包装袋的2~3倍,部分包装胶袋甚至超过3~4倍。

更糟糕的是,显著提升的成本却并没有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差异。研究表明,可降解包装从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相比一次性塑料包装,环境效益差异并不大。因为,这类包装材料的环境友好性主要体现在末端的填埋处置或随意弃置上,若全量回收且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进行处置,在废弃阶段的环境优势并不明显。反之,因可降解包装更为“复杂的”生产过程可能会加剧环境影响。例如,大连理工大学史玉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比了聚乳酸(PLA)快递袋与传统聚氯乙烯(PVC)包装胶袋的环境影响,相同功能单位下(25*35cm规格)的快递袋,PLA材质快递袋的综合环境影响高出近三分之一。

难以“折现”的循环包装

近两年,为彻底达到塑料包装源头减量,一种新型的循环快递包装进入公众视野——共享快递盒。比如,京东“青流计划”外,还有顺丰的“丰BOX”和苏宁云商推出的“漂流箱”(循环包装箱)等。目前,这类循环包装投入运转良好,但其应用场景或适用范围仍有一定局限性,如“青流计划”主要限于部分城市的同城业务,“丰BOX”以B2B或B2C寄递业务为主,属于持续推广阶段。

经过研究和测算,这类循环包装相对一次性塑料包装而言,可显著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以笔者参与的京东物流在海口具体展开的同城B2C循环快递包装示范项目为例,共投入循环包装箱超过1万个(单个循环使用寿命50次以上)、循环包装袋2000个(单个循环使用寿命100次以上)。

根据近1年多的投入运行情况,粗略估算,循环共享包装箱(袋)累计替代一次性纸箱和塑料胶袋约120万件,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约225吨,其中一次性纸箱类及其他纸类包装约210吨,一次性塑料类包装约25吨。相当于减少一次性包装箱约90万个,其中纸箱超过约30万个,塑料袋超过约50万个,胶带约180万米。若能将循环共享包装全面推广到海口全市同城快递业务中,预计1年时间就可减少一次性纸类包装1730吨,塑料200吨。

但项目运转过程中,这些理论上的环境效益并未通过政府补贴或其他方式“折现”给企业,相反由于投入增加,项目目前尚未产生经济效益。在缺乏激励政策以及妥善的成本分摊方案下,仅依靠头部企业的环境或社会责任,循环包装推广难度显而易见。

此外,我们还对外卖循环餐盒的环境效益进行了研究测算,结合某企业实际运行数据,研究结果表明:尽管按单个餐盒的投入使用核算,循环餐盒因生产和使用(如回收、清洗和消毒处理)阶段增加了环境负荷,但若循环次数能达到6-8次,即可与同等功能或规格的一次性塑料餐盒因减少废弃物产生在综合环境影响上表现相当。

而根据循环使用超过60次以上的实际运营数据,单个循环餐盒投入使用相比一次性餐盒可减少0.09克SO2、0.03克PO43-以及91克CO2排放当量。以此推算,循环餐盒若能在全国范围内能广泛推广应用,到2025年替代率如果达到10%以上,每年可减少26吨SO2、9吨PO43-和2.6万吨CO2排放当量,并节约1270万亿焦耳的能源消耗。

但从企业实际运行的成本效益角度来看,单个循环餐盒的生产成本更高(约5-10倍或甚至更高),且需要额外的回收成本(包括清洁和消毒),以及智能配送系统和保温自提柜等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因此综合成本很高,即便循环效率超过数十次,其因减少一次性包装而节约的包装成本还较难抵扣循环包装的生产、使用以及相关设施的成本。若能将持续降到生产使用成本,并进一步提高循环效率,特别是将环境效益“折现”并分摊给相关利益方,才有望扭亏为盈。

成本如何分摊

塑料包装产品生产或使用企业始终是包装材料绿色治理的责任主体。长期以来以来,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为主的责任体系,其应用面广,推广模式也较为成熟。

EPR制度核心思想是产品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理应由产品生产者承担,该制度设计的初衷不是让某一主体单独负责,而是由产业链上的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承担共同责任,达到最终减少环境影响或实现减塑的目的。目前,EPR制度在我国主要是用于消费电子(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针对一次性塑料包装材料,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不同的包装材料,EPR制度的具体实施形式也有所差异,例如押金制、基金制、绿点制度等。

德国是首个以EPR为要求进行包装管理的国家,而最初在德国管理包装回收系统是Duales System Deutchland(DSD)机构。DSD向制造商和分销商收取许可费,以便在包装上使用“绿点”或者“Greuner Punkt”标志,表示此类包装是被允许进入某种特定的回收系统并进行妥善利用和处置。每种包装材料收取的费用根据回收处理成本分别计算。这种制度模式可鼓励生产者尽量使用费用较低的可回收包装材料并减少包装使用量来降低相关费用,同时收取的费用用于补贴回收体系的构建和末端废弃物的妥善处理,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随着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强制实施和持续完善,特别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根本性转变,EPR制度也可在电商平台、大型自营式网购平台、连锁商超商品、快递和外卖包装领域等进行试点,建立合理的成本与环境效益测算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寻找合理的成本分摊模式。

同时,仍需加大可降解、可循环塑料包装的研发和市场推广政策、财政与金融手段扶持力度,推动可降解包装降本增效,规范可降解包装材料及产品的标志与标识,并科学量化其经济成本和环境效益,建议将环境效益货币化,探索在塑料包装制品领域开展类似环境排放定额或交易制度(如碳排放交易),研究可降解包装企业或社会增量成本的收取与分摊模式。

*作者系深圳大学 副教授

本文转载自《环球》杂志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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